詐病是指為了獲取外部利益而故意捏造或誇大症狀的行為。如何將其與真實的病痛區分開來,是一個重要的評估領域。
警告義務是指當諮商師判斷個案對特定人員存在嚴重傷害風險時,須打破保密原則、告知相關危險的法律與倫理義務。
能力評估是一種專業評估過程,用於判斷個人在法律程序中是否具備理解自身權利並作出有意義決定的心理能力。
當一個人處於嚴重精神危機、對自己或他人有明顯危險時,可能啟動的法律程序。
風險評估是系統性地評估個人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的可能性,並據此規劃適當預防與介入措施的過程。
強制通報義務是指在兒童虐待、自傷自殺風險等特定情況下,專業人員依法必須向相關機構進行通報的法律義務。
雙重關係是指諮商師與個案在諮商關係之外,同時存在其他關係(如朋友、商業夥伴等)的情況。為了維護諮商的客觀性並保護個案,應當避免這種情況。
Competency to Stand Trial是心理學中的一個有意義的概念,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它是情感健康和個人成長的重要部分。
虛假認罪是指實際上沒有犯罪的人,因心理壓力或各種原因而謊稱自己犯了罪的現象。研究顯示,這種情況比大多數人想像的更為常見。
自殺風險評估是系統性地了解有自殺風險者目前危險程度,並規劃適當介入措施的過程。這是守護珍貴生命的極其重要的程序。
在監獄或看守所等矯正機構中,關注收容人員的心理健康,並透過心理介入協助預防再犯的專業領域。
執業適格性是指評估心理健康專業人員在身體、心理與倫理狀態上,是否適合為個案提供安全且有效服務的概念。
透過研究在法庭上作證的證人的記憶、知覺、情感等心理過程,來理解證詞準確性與可靠性的學科領域。
研究無辜者為何會對自己未曾犯下的罪行作出虛假供認的心理機制。揭示了人在極端情境下內心如何被動搖。
指你在諮商或治療裡說的話會被認真保護,除非涉及嚴重安全風險或法律例外。
一種法律抗辯,主張當事人因精神疾病或心理狀態,在犯罪時不具備完整的判斷能力,可作為減輕刑罰的依據。
知情同意是指在接受諮詢或治療之前,充分了解其過程、方法、費用和風險等資訊後,自願表示同意的程序。這是一個尊重您知情權與選擇權的重要過程。
罪犯復健是為曾經犯罪的人提供心理和社會支持,幫助其重新健康融入社會的過程。
為法律目的所進行的結構化晤談,特別用於兒童虐待或犯罪被害者案件中,以精確且安全的方式蒐集當事人的陳述。
為回答法律問題而進行的專業心理學評估,系統性地分析受審能力、危險性、精神狀態等面向。
心理解剖是一種在當事人死後,系統性地調查其心理狀態與死亡經過的方法,用於判斷死亡是否為自殺,並還原死亡的心理背景。
在離婚或分居爭議中,為了判斷什麼安排更符合孩子利益而進行的專業評估。
危險性評估是對個人傷害自身或他人的可能性進行專業評估的過程,旨在制定適當的保護措施。
專業界限是指為維護諮商師與個案之間健康關係而必須遵守的適當限度與規範。
專業倫理是指心理專業人員為保護個案、維護專業水準而必須遵守的道德原則與行為規範。
專家證人是在法庭上依據心理學專業知識提供證詞與意見的心理健康專業人員,協助法官或陪審團做出更有依據的判斷。
治療性法學是研究法律和法律程序如何影響人們心理健康的學科,致力於讓法律發揮治癒性的作用。
一種將解決犯罪傷害的重點放在關係修復與療癒上,而非懲罰的方法。受害者、加害者與社區共同參與,一起走過療癒的歷程。
假釋心理學是研究並支持假釋決定及此後回歸社會過程中所涉及心理因素的領域。
當兩種以上的道德價值相互衝突,無論做出哪種選擇都無法完全心安理得的衝突情境。
陪審員心理學研究陪審員在審判中做出判斷時受到哪些心理因素的影響。深入理解人的內心,對於保障公正審判至關重要。
這是研究目擊犯罪現場的人的記憶與證詞和實際事件吻合程度的領域。它揭示了我們的記憶比我們想像的更容易發生改變。
研究逮捕時告知的緘默權和獲得律師協助權在心理上產生何種影響,以及當事人能否真正理解並行使這些權利的領域。
指你在諮商裡說的話會被認真保護,不會隨便告訴別人。
在法律程序中,由專業人員對當事人的精神狀態進行系統性評估的過程。在審判中,對判斷責任能力與心神狀態具有重要作用。
被害者學是研究犯罪被害者的心理經歷、復原過程與權利保護的學問。這個領域致力於傾聽被害者的聲音,並提供實質的協助與支持。
非自願住院是指在精神健康危機情況下,當事人未經本人同意被收治於精神醫療機構,是在存在嚴重自傷或傷害他人風險時為保護生命而採取的措施。
性犯罪者治療是一種專業的心理治療過程,旨在處理性犯罪行為背後的心理根源,幫助當事人預防再犯,並建立更健康的行為模式。
一種法律抗辯,主張被告在犯罪時因嚴重精神疾病而無法理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當懷疑有兒童虐待情形時,法律規定特定職業的人員必須向相關機構通報的義務制度。這是社會為保護兒童安全所建立的安全網。
擁有正確的心理健康知識,並在遇到問題時能夠尋求適當幫助的能力。了解心理健康的正確知識,是邁向身心健康的第一步。
一套保護精神健康問題患者權利、確保他們獲得適當治療與支持的法律體系。
這是一部為保護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權、福利及社會回歸而制定的法律。它持續發展,致力於強化非自願住院的條件,並尊重當事人的自我決定權。